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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507-00561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5-07-14 16:43
名 称: 嵩明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支出 司法 万元 决算

嵩明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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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印发《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要求,现将嵩明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含文字说明及相关表式。 

 

一、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四)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管理县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的工作。

  (六)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七)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并负责内部财务的管理工作。

  (八)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嵩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 人。

三、 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4年嵩明县司法局决算总收入585.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85.54万元。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37万元,占总支出的80.43%,项目支出100.11万元,占总支出的19.5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4(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42.26万元,主要反映司法局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保障支出;“204(类)-06(款)-04(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21.02万元,主要反映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社区矫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支出;“204(类)-06(款)-05(项)”普法宣传支出63.68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法律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的购置费支出;“204(类)-06(款)-07(项)”法律援助支出15万元,主要反映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204(类)-06(款)-99(项)”其他司法支出21.43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208(类)-05(款)-01(项)”22.1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5.9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1万元,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其他司法支出等开支。

四、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3.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5.94万元。

 

 

  附件:附件1.嵩明县司法局2014收支决算总表表

                    附件2.嵩明县司法局2014部门决算表

                    附件3.嵩明县司法局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嵩明县司法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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