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林局(农业)2014—2015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5-07-0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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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嵩明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财库[2015]9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财政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农业、开发战略发展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制定我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推动农业向品种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三)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兴林战略,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所业务工作。
(四)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负责农村信息统计和农业生产情况、农产品市场信息工作;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农业局部门预算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农业局下设直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9个、纳入县农业局部门预算的9个单位编制数共98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1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2014年末实有人数131人,其中:在职人员9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6人。
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4年收入总决算80688469元,支出总决算80688469元,本年收入占收入预算比重100%。
附件:2014年农业局部门决算收支支出决算总表(表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算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06884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3119元;项目支出70635350元)
(1)基本支出10053119元,反映农业局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和抚恤金等。
(2)项目支出70635350元,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农业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科技增粮项目;新增蔬菜基地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粮食生产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农村沼气建设、农业产业化及合作组织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救灾、新农村建设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全年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按用途款项进行使用,所有的资金支出做到帐目清晰,审核报帐原始单据手续齐全。
附件:2014年度嵩明县农业局部门支出决算表(表二)
(三)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共55740元。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640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45100元,三是我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附件:2014年农业局“三公”经费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表三)
附件: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总预算10614516元,支出总预算10614516元,本年收入占收入预算比重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84516元,占收入预算比重84.64%。
2、项目收入1630000元,占收入预算比重15.36%。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614516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984516元、项目支出1630000元。
(1)基本支出8984516元,反映农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和抚恤金等。
(2)项目支出1630000元,县级(县级配套)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全县2015年大小春生产试验示范工作;一村一名大学培训经费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
(3)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共2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没有具体预算明细金额。
2015年1-5月“三公经费”合计支出共31961元。一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811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12150元,三是我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没有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购买高档礼品形成的开支项目;公务用车费,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的停车位内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