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交运局传达学习云南省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2017-07-10
来源: 中国嵩明网
2017年6月26日上午,嵩明县交运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云南省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嵩明县纪委《关于8起违反纪律规定典型问题通报》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
全局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以通报的案例为警戒,严以律己,不存侥幸心理,不触碰底线,按照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等精神,加强学习,并把这些规定、禁令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