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昆明国资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兑付资金
来信时间:
2026-04-14 18:40:01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于2024年2月23日与昆明国资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应收账款债权拍卖项目一年期,资金30万元。于2025年2月23日昆明国资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告知本人,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经与本人协商后,签定《债权资产份额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续签三年,第一年兑付20%本金及到期收益;第二年兑付20%本金及到期收益;第三年兑付60%本金及到期收益。截止目前,已超协议约定时间将近2个月,但本人未收到昆明国资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兑付第一年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恳请,嵩明县委政府领导帮助协调昆明国资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本人第一年的本金及到期收益。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6-04-30 15:02:01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经嵩明县花卉园区管委会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园区管委会多次与昆明国资公司沟通,督促并要求公司应采取积极的方案与投资人协商。4月28日上午,昆明国资公司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释展期协议已于2026年2月24日第一年到期,因资金紧张未按期兑付本息表达诚恳的歉意。4月29日,昆明国资公司工作人员再次与您电话沟通,公司正在筹措资金,拟于5月底前兑付投资人展期第一年到期本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支持与理解。
受理单位: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6-04-23 09:30:52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事项交花卉园区管委会办理,结果将由工作人员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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