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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镇排水技术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城镇排水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嵩明县城镇排水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引入嵩明县城镇排水技术服务单位嵩明县排水许可中所涉及的排水接驳方案技术审查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内容

1.安排1名排水工程师配合业主进行排水接驳方案技术审查(排水许可申请材料、污水排放口位置、图纸资料、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是否为重点排污企业核实等)、排水工程验收(资料审核、现场踏勘);

2.配合业主方出具排水接驳方案技术审查意见、排水接驳验收核查意见及办理排水许可证相关协助工作等。

三、控制价

排水许可证技术审查服务费用:10件(含10件)以内按件计费,每件人民币5000元以内,10件以上包干价人民币50000以内,含人工、材料、交通、税费等全部费用。(备注:计件方式为以完成项目排水接驳方案技术审查、排水接驳验收核查、排水许可证发放全部内容为1件。)

服务期限:3年。

四、中标规则

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六、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6.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法人签字;

7. 各种相关承诺(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承诺、缴税承诺、无违法犯罪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政承诺等)。

要求:上述材料一份,密封完好。

七、比选方式

1.材料递交单位不低于3家则本次比选有效。

2.招标单位会同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督专员、报价单位代表择期对递交材料拆封评审。流程及规则如下:

1)资格审核:符合公告“资格要求”家数不低于3家,则本次比选有效。

2)报价读取:报价低于控制价为有效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成交候选单位排名。若报价相同则现场二次报价,直至出现报价差异,且以所有报价次数中最低报价确定。

3)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由各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将结果张贴公示。公示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后3天。

4)成交:比选结果公示期满下发中标通知书如合同约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无法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理相关要求,招标人有权依次按中标排名与其他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

八、材料递交及相关说明

有意向者请于202658日上午1000时,携带投标文件至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1会议室参加比选会议。

报价单位参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并与委托书中明确的受托人一致。

如对本文件存在异议,于202657日下午17:00前书面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427

(联系人及电话冯工 6792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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