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食堂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食堂委托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政府补助及自筹。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镇政府在编在岗人员、临聘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参加会议活动人员,需要接待上级调研、会议活动人员,节假日值班值守及加班人员,人员共计110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2.2项目预算:约58万元。
2.3服务地点: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2.4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及招标人要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服务从业人员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数额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每日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获取磋商文件。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嵩明县人民政府官网(www.kmsm.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167994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