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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3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询价公告内容

1.1询价条件

为规范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就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报名参加。

1.2询价概况

1.2.1项目名称: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1.2.2采购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2.3服务范围:对嵩明县政府办2023-2025年文书档案及部分历年未规范归档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查漏补缺、规范编页、原件替换等缺失要素;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范完成档案组卷、装订、装盒、著录;完善档案机读目录、编制检索工具;同步完成档案数字化校对、数据挂接及备份等工作,确保档案整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

1.2.4项目预算:根据保管期限永久、30年以上档案和10年期档案分类,按实际整理档案件(盒)数核算,具体单价以询价确定为准。

1.2.5选取单位数量:1家。

1.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并通过验收

1.2.7服务地点: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1.2.8质量要求:整理后的档案需通过嵩明县档案馆及采购单位联

合验收,符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相关标准。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2)经营范围包含档案管理、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等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档案整理、扫描、存储等)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从业资质的工作人员;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询价。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近年,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整理或数字化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32717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嵩明县玉明路254205办公室。

3、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sm.gov.cn/)上发布,采购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联系方式

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嵩明县玉明路254

联系电话:龚老师 18288185901、(087167911155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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