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1、询价公告内容
1.1询价条件
为规范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就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报名参加。
1.2询价概况
1.2.1项目名称: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1.2.2采购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2.3服务范围:对嵩明县政府办2023-2025年文书档案及部分历年未规范归档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档案查漏补缺、规范编页、原件替换等缺失要素;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范完成档案组卷、装订、装盒、著录;完善档案机读目录、编制检索工具;同步完成档案数字化校对、数据挂接及备份等工作,确保档案整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
1.2.4项目预算:根据保管期限永久、30年以上档案和10年期档案分类,按实际整理档案件(盒)数核算,具体单价以询价确定为准。
1.2.5选取单位数量:1家。
1.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并通过验收。
1.2.7服务地点: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1.2.8质量要求:整理后的档案需通过嵩明县档案馆及采购单位联
合验收,符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相关标准。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2)经营范围包含档案管理、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等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档案整理、扫描、存储等)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从业资质的工作人员;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询价。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近年,具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整理或数字化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嵩明县玉明路254号205办公室。
3、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sm.gov.cn/)上发布,采购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联系方式
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嵩明县玉明路254号
联系电话:龚老师 18288185901、(0871)67911155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