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6-02-11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1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柴继红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计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加力建设昆明市域副中心城市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