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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6-02-11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11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嵩明县委关于制定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符合嵩明实际,体现了高质量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指导我县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六个春城”建设要求,紧扣“五个嵩明”建设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扩大开放为重要路径,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统筹抓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各项工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城乡协调融合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全面振兴和生产生活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嵩明,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加力建设昆明市域副中心城市,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为嵩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在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发展新局面中谱写嵩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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