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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6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示

发布日期:2026-01-20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家长您好:

为做好嵩明县2026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工作,按照《昆明市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2014〕26号)和《嵩明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嵩教发〔2017〕115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地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

招收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地户籍少年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 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界定

本地户籍: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嵩明县。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嵩明县以外。

三、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父母和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簿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二)居住证明

1. 在嵩明县内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可是以下两种:一是2026年2月28日前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的暂住登记证明;二是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同样有效。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内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中一种)。

(三)务工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务工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务工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四、 其他事项

(一)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居住证。有就学需求的务必于2026年2月28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否则不符合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已经有居住证的家长注意定期审查,防止过期。

(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和不符合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2026年招生公告为准,请关注“嵩明教体”微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公告,并及时查阅。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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