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2月8日,嵩明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县委书记李进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
要持续推进“一江八河”综合治理。压实河长工作责任,落实好“一河一策”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联防联控抓好水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聚焦汛期污染防控,以“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为抓手,为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实项目支撑。
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要推动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
要坚决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要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美丽城乡建设等重点工作,科学推动嵩明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反馈制度,督促企业环保管理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要抓实抓细林长制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质量完成“十五五”林业草原专项规划编制,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充分发挥林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禀赋,积极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拓宽林农增收新渠道。
要持续健全“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处置”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同时要做好年底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县委副书记、县长武春禄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起来,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马上行动起来,加强垃圾清扫,确保干净整洁,加快杨林经开区污水厂建设、杨桥街道弥良河河道治理等2026年重点项目规划,做好城北片区污水直排检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积极发动起来,动员企业、群众参与到“两污”治理、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中,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确保明年各项工作实现大提升。
副县长张军通报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6年林长制工作作安排;副县长唐海传达了省市“两污”治理会议精神,并就县“两污”治理有关工作作安排;副县长苏志斌通报了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2026年河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杨桥街道、杨林镇总河长作述职。
高杰、杨磊、杨薇、周俊峰、姜雯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