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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召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暨业务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5-12-0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2月5日,嵩明县召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整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领域突出问题,筑牢廉政建设防线。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邱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杨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整治是规范财经秩序、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举措,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开展自查整改,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在工作中要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整治+监督+问责”的闭环机制,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财经秩序。

会议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二是突出整治重点,精准靶向发力。围绕11方面98项内容,从内控建设、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领域,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精准整治。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横向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震慑效应。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全体成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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