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11月10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近期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并就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政府廉政建设等工作作安排部署。

县委副书记、县长武春禄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涉农涉民生重点工作,让群众幸福更可感可及。
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抓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聚焦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嵩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推动嵩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增强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从严从实抓好政府廉政建设,提高政府廉政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特别是权力、工程项目、资金和人事管理权集中的单位,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污水收集管理、农村规范化建房、健康县城建设、交通安全、旅居产业发展等工作,真抓实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真正把“民生清单”转化为“幸福答卷”。
会议强调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干部提出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16字要求,领导带头、上下一心,牢固树立“岗位就是责任、职务就是担当”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所,持续强化抓班子、带队伍;要坚决守牢法治、廉洁、安全三条底线,筑牢“强政风”根基,以上率下当好“施工队长”,集中力量推动一批重点工作从“干了、干成了”向“干好了”转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确保“强政风”工作在政府系统取得更大实效。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杨磊安排了政府系统开展“强政风”工作;副县长那铮安排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副县长张军就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安排;副县长唐海安排城市建设及交通建设工作;副县长苏志斌传达学习了省、市旅居产业发展、“河长制”有关会议精神,安排推进旅居产业发展和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会议还书面通报了健康县城建设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