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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携手共建美丽家园!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11-07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福祉。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下,实施“10+25”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强化举措,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人人参与、人人爱护的工作。建设美丽家园,离不开全县上下的继续支持和参与,广大人民群众要身体力行,以主人翁姿态,向农村“脏、乱、差”宣战,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把家园建设得更加洁净、美丽。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农村人居环境的参与者。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认真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积极参与“门前三包”卫生评比,开展卫生大扫除集中行动,扎实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清洁整齐,柴火农具摆放有序,生活垃圾装袋入桶,家禽家畜集中圈养,周边空地种花植树,净化绿化美化庭院;要自觉维护河道清洁,不乱倒生活污水,不损坏环卫设施,不破坏绿化林带,积极营造清洁整齐舒适的人居环境。

争做农村人居环境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以及文明礼仪知识,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引导身边的亲友、邻居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美好家园,你我共建。

争做农村人居环境的监督者。清洁乡村、美化家园,家家行动,人人有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参与,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爱护和维护村庄环境,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共用设施、破坏绿化林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监督,以实际行动约束自己、带动他人,做到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塑形象,共同维护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山更绿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在大家参与实践,贵在长期坚持推进。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全民大动员,全员大参与,迅速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来,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家园添砖加瓦!最后祝大家平安健康、阖家幸福!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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