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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12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获救助

发布日期:2025-11-0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嵩明县妇联始终把关爱救助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作为惠民实事抓好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患病妇女进行申报救助。

近日,通过集中发放一批,入户走访慰问一批的形式,及时把12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救助金,共计8.45万元发放到患者手中,及时把党和政府以及上级妇联的关爱送达到患病妇女的心坎上。

2025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广泛宣传、认真排查,县妇联联合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市、省妇联复审,共有20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通过审核,最终7名获全国妇联救助,人均1万元;5名获云南省救助,人均2900元。

县妇联对其余8名患病妇女也以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了慰问,送去了毛毯等生活物资,共计3200元。在发放仪式和走访慰问中,县妇联一方面深入了解患病妇女当前的健康状况及家庭经济情况,另一方面鼓励受助妇女放下思想包袱,保持乐观向上心态,不惧现有困境,用顽强的意志争取早日康复。获得救助的妇女表示,非常感谢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关心关怀,一定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配合好治疗,不辜负各级组织的关爱。

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及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嵩明县妇联自2020年开始落实全国妇联、云南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以来,在全县各级妇联的广泛宣传、认真排查,积极上报争取下,在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共对全县57名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实施救助,救助资金近35万元。

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创新举措,延伸关爱维度,积极开展妇女“两癌”救助的宣传、摸底、核实、上报工作,引导广大妇女重视“两癌”筛查及预防,并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用,减轻妇女患病压力,不断提高她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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