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残疾证
来信时间:
2025-11-06 16:13:03
来信内容:
残疾证上没有标注残疾等级,应该怎样查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5-11-06 16:44:57
回复内容:
郭先生: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经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实,结果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发,残疾证上没有标注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是为了保护残疾人的隐私用数字代替。残疾类别分为:1.视力、2.听力、3.言语、4.肢体、5.智力、6.精神、7.多重,对应的数字代码为1-7。残疾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对应的数字代码为1-4。
残疾人证号共有20位数,是在身份证号码(18位数)后面增加两位,遗失补办的是22位数,在身份证号码(18位数)后面增加四位。残疾证号码倒数第一位是残疾等级,1代表一级,2代表二级,以此类推;残疾证号码倒数第二位是残疾类别,1代表视力,2代表听力,以此类推。补办的识别倒数第三位、第四位,B1是补办标识。比如,残疾人证号码:5301**************11,倒数第一位数“1”代表残疾等级一级,倒数第二位数“1”代表残疾类别视力,即为视力一级残疾。补办的残疾人证号:5301**************62B1,识别倒数第三位、第四位,B1是补办标识,倒数第三位数“2”代表残疾等级二级,倒数第四位数“6”代表残疾类别精神,即为精神二级残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