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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50-8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24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发〔202110 )的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第50-8项整改措施任务(具体内容为:云南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改进展滞后)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任务14: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改进展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市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二、整改目标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市级下达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完成一污二期工程,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

2.结合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整改时限:20251231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完成一污二期工程,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

完成情况:结合河滨南路、盟台路(213国道)改扩建工程及学海路、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完成了配套的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7.82公里;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已于202441日试运行,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目前,县城污水收集率达50.22%

措施2:结合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完成情况:结合河滨南路、盟台路(213国道)改扩建工程及学海路、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完成了配套的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7.82公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涉及区域的合流管进行分流改造2.6公里,进一步完善了建成区排水管网体系。

五、现场复核情况

经复核:

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完成一污二期工程,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已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措施2:结合老旧小区、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六、满意度调查情况

随机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共发出20份,收回20份。经调查,满意率为100%

七、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八、责任追究情况

九、自查自验情况

2025915日,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整改目标已达到,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意通过验收。

十、下步工作计划

1.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多方筹措、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继续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混错接管改造及管网修复工作,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不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

2.做好日常管网等市政设施的清淤、疏浚运维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污水收集效率。

3.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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