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23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24〕33 号)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第14项任务中第2项整改措施任务(具体内容为:嵩明县杨林集镇污水处理站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任务23:嵩明县杨林集镇污水处理站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嵩明县杨林集镇污水处理站,集镇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2023 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进水浓度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设计规模 6000m3/d,实际为 600m3/d;污泥含水率高,叠螺机脱泥脱水系统的出泥含水率远达不到环评要求 80%标准,且未及时清运;尾水直排杨林河。
二、整改目标
完善杨林集镇管网建设,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嵩明县杨林集镇区域污水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及时整治错接、漏接、雨污混流点位,提升杨林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浓度及污水处置量。
2.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施更新维护,出厂污泥含水率控制在 80%以下;及时清运污泥,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规范处置污泥。
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杜绝不达标尾水直排河道。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措施1.完善嵩明县杨林集镇区域污水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及时整治错接、漏接、雨污混流点位,提升杨林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浓度及污水处置量。
完成情况:实施老贾河马坊段雨污分流工程及污水管网末端收集工程,老贾河沿岸建设污水收集池1座、安装提升泵站1套、架设污水管243米,封堵老贾河入河排污口3个,每日提升输送污水约80立方;实施西玉龙河截污工程,安装1.5千米污水主管及污水泵站1座,收集3条明渠排放沟污水及2个排口污水;完成杨林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主管维修工作。
措施2: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施更新维护,出厂污泥含水率控制在 80%以下;及时清运污泥,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规范处置污泥。
完成情况:嵩明县杨林集镇污水处理厂已及时调整生产运维,缩短污泥储存周期,及时清运污泥,降低污泥储存量,现已完成污泥的清运工作。
措施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杜绝不达标尾水直排河道。
完成情况:督促滇池水务公司加强杨林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加强台账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细化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杜绝不达标尾水直排河道。
五、现场复核情况
经复核:
措施1:完善嵩明县杨林集镇区域污水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及时整治错接、漏接、雨污混流点位,提升杨林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浓度及污水处置量。已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措施2: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施更新维护,出厂污泥含水率控制在 80%以下;及时清运污泥,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规范处置污泥。已完成整改,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措施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杜绝不达标尾水直排河道。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六、满意度调查情况
随机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共发出20份,收回20份。经调查,满意率为100%。
七、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八、责任追究情况
无
九、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9月15日,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整改目标已达到,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意通过验收。
十、下步工作计划
1.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多方筹措、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继续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混错接管改造及管网修复工作,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不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
2.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安全、稳定、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