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三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各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23〕21号)有关工作要求,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5年三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三季度,嵩明县按照时限要求开展政策解读。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策公开解读重要性认知不足。部分单位未能深刻理解政策公开解读在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政策落地中的核心作用,存在“重政策制定,轻公开解读”的倾向。
二是部分单位未建立“政策起草-审核-公开-解读”全流程工作机制,缺乏专人负责政策公开与解读的统筹协调,导致政策制定后因“无人管、无人推”,无法及时对接县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发布。
三是未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中“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即便有可公开的政策雏形,也因解读材料未同步准备,延误公开时机。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建议各部门认真学习《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政策公开解读是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要摒弃“重执行,轻公开”的错误观念,将政策公开解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政策公开解读工作,指定1-2名业务骨干具体承担政策文件梳理、解读材料撰写、信息报送等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必须同步起草解读材料,同步履行审签程序,同步报送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坚决杜绝“政策先出,解读滞后”或“只出政策,不做解读”的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