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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委党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5-09-17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9月12日,嵩明县委党校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参加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

会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谢春涛详细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修订的重点内容,因地制宜的讲解了从中央到省、市到县各级党校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强调了党校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条例》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不仅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还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更是每一个党员的党性学习基地,全体教职工围绕《条例》展开了深入讨论,就如何将《条例》精神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提出了具体思路和措施,并提交了心得体会。

此次集中学习是嵩明县委党校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党校工作的使命与责任,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下一步,嵩明县委党校将以《条例》为指导和工作遵循,持续优化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和决策咨询方面的作用,为嵩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习条例1

学习条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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