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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就医,告别重复检查!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发布日期:2025-09-1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嵩明县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大力推动该项服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让群众便捷就医,告别重复检查。

一、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这有助于改善群众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二、 互认范围

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实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互认;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结果应予认可。

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认可范围:嵩明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纳入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省市级各医疗机构纳入互认检查检验项目。互认项目报告单标识分别为“云南省HR”/“昆明市HR”/“嵩明县HR”。

三、 参与的县内互认项目

01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

血细胞分析7项;临床生物化学11项。(详见互认项目清单)

检查结果出具后7天内,可在县内符合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间互认。

02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

常规X线检查、CT(平扫、增强)检查。(详见互认项目清单)

检查结果出具后15天至1月内,可在县内符合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间互认。

03嵩明县内互认项目清单


四、 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成效

01互认核心成果

2025年以来,通过严格执行互认标准,县第二人民医院互认检查检验90余人次,累计为群众节约检查检验费用约1.2万余元,覆盖了超声、检验、影像等多个常见检查检验类别,让更多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直接享受到互认服务便利,有效降低了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缓解了“看病贵”的实际问题。

02服务价值体现

此次互认工作的推进,是医院践行“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的重要实践。一方面,减少重复检查检验,缩短了患者的就医等待时间,提升了诊疗效率;另一方面,直接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减轻了患者及家庭的经济压力,增强了群众在就医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进一步拉近了医患距离。 

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基础上,还推出“领导带头、全程参与”就医引导模式,参与患者就医全流程引导;积极推行“首诊惠民行”,医生开具检验检查单后,若因检查要求、设备状态等原因当日不能进行检查或者部分检查检验不能当日获取报告的,后续可凭本次就诊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前往首诊医生或同科室处免挂号费续诊,切实解决患者“就医难、流程繁”问题。

今后,县第二人民医院将持续深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完善互认标准与流程,确保更多符合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实现跨机构、跨场景互认;加强院内医务人员对互认政策的培训与执行力度,提升服务规范性与专业性;结合群众就医需求,优化服务细节,持续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推动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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