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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荣获集体三等功!

发布日期:2025-08-19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近日,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发布奖励决定,对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荣获集体记三等功奖励。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目标,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热情靠前服务和“柔性”规范执法,将执法大练兵作为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一项重要抓手,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之路。

在执法能力提升方面持续发力,打造业务能力过硬队伍。积极推行“局队站合一”的全员执法模式,认真组织开展机构职能规范化、执法装备现代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内部管理制度化、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体系人性化、监管执法效能化方面建设工作,2024年确定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单位,打造了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深入规范证据提取、文书制作、案件审查等程序,持续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生态环境部抽查案件评查时未出现合法性等否决问题。

在创新与联动执法方面持续发力,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紧盯辖区生态环境隐患重点区域,积极探索科技赋能执法,利用无人机高空巡查、PID检测等,配合非现场监管模式,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全方位监管,重大环境违法行为震慑力显著增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配合联动,提升涉刑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有效破解涉刑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刑事责任”同步落实。2024年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冷库等企业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和非法倾倒污染物案件26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件,实施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人,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同步查办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

在主动靠前服务方面持续发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诚信守法经营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型等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优化执法监管体系,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以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实施正向激励、指导帮扶,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开展普法宣传,深入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集中约谈,帮助企业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环境隐患。依法开启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绿色通道,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的同时持续提升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4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170余家次,先后集中约谈企事业单位120余家次,实施从轻、减轻、不予处罚26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未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未出现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

未来,嵩明分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严举措,扎实工作,勇于担当,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助力嵩明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美丽嵩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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