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总工会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开始了
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
一、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
二、 贷款利率
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参照新政策执行,按现行一年期LPR计算,贷款利率为3.55%,个人承担1.775%,财政贴息1.775%。
三、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
四、 还款方式
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2.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为:按季付息,第一年偿还本金的10%,第二年偿还本金的20%,第三年偿还本金的70%。或均可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协商一致后,按贷款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五、 贷款对象
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意愿,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属于下列身份之一的,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脱贫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以上简称“十类人”。在我县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六、 贷款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县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3. 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4. 本人及配偶享受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累计次数未超过3次(含此次)。
七、 所需材料
1. 身份类材料。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册(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
2. 经营类材料。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3. 身份类别材料(择一)。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
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件;
④刑满释放人员: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⑤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开具证明);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委会或社保中心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⑧网络商户:网店登记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前三个月网店交易明细;
⑨脱贫人口: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籍证明(户籍地址在街道乡镇以下行政村)。
4. 其他材料。审批表、承诺书、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若申请“贷免扶补”还需提供创业计划书。
八、 咨询与报名方式
联系单位:嵩明县总工会
咨询电话:0871-67917937
0871-67911162
地址:嵩明县北街102号(大院内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