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御景新城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广大购房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嵩明县御景新城项目现已符合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您可向属地登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办证地点: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方式:0871—67927221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