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办理流程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生育津贴经申请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个人。
1.线上申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等申请生育津贴,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1.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云南医保”→点击“我的”→跳出“授权登录”→授权登录成功。
2.点击【服务】页面→点击“生育津贴申请”→点击“生育结算记录选择”,勾选生育结算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就医信息,参保人补充剩余未带出字段→点击“下一步”。
3.填写银行信息,签署承诺书后,点击“提交”。
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
1.进入云南政务服务网。
2.点击“登录”。
3.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办事”→搜索输入“生育津贴”→找到“生育津贴支付”→点击“在线办理”。
4.跳转到云南医保个人网厅,后续操作流程与云南医保个人网厅操作流程一致。
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
1.登录云南医保网厅。
2.点击“个人注册”。
3.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4.点击“我要办”→“生育津贴申请”。
5.点击“生育结算记录选择”→选择生育信息后,补充完善剩余必填项→点击“提交”。
6.填写银行信息→点击生成承诺书→点击“提交”。
2.线下申请:参保人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
3.委托申请:参保人还可委托参保单位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申请时同样需提供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参保人可在“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手工报销拨付查询”模块查询生育津贴拨付情况。
注意事项:因系统故障、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等不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单位或个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经办机构同步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支付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
嵩明县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5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1-67912291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