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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5-07-1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生育津贴经申请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个人。

1.线上申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申请生育津贴,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1.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云南医保”→点击“我的”跳出“授权登录”授权登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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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服务】页面点击“生育津贴申请”点击“生育结算记录选择”,勾选生育结算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就医信息,参保人补充剩余未带出字段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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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银行信息,签署承诺书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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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


1.进入云南政务服务网。


2.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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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办事”搜索输入“生育津贴”找到“生育津贴支付”点击“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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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跳转到云南医保个人网厅,后续操作流程与云南医保个人网厅操作流程一致。


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


1.登录云南医保网厅


2.点击“个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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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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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我要办”→“生育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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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生育结算记录选择”选择生育信息后,补充完善剩余必填项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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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填写银行信息点击生成承诺书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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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申请参保人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3.委托申请参保人还可委托参保单位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申请时同样需提供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参保人可在“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手工报销拨付查询”模块查询生育津贴拨付情况。

注意事项:因系统故障、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等不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单位或个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经办机构同步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支付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


嵩明县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5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1-67912291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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