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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日期:2025-07-03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近日,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完成进驻。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审计局党组、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以及云南泰佳鑫投资有限公司和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公司管理情况,以及高龄老人、困难儿童、残疾群体、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和公益慈善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进驻动员会召开前,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见面沟通,传达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并通报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表态。

巡察进驻动员会上,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巡视巡察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巡察组组长对本轮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监督重点、方式方法等作安排;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强化政治责任、深化政治监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的上一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纪党规为标尺,开展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督促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要深刻领悟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监督实际成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要做实政治巡察,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深入查找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如实反映问题。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自觉主动接受“政治体检”,不断增强自我革命精神,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坚决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同题共答完成好县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出席会议的被巡察党组织上一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单位支持配合巡察、强化边巡边改、做实全面整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次巡察进驻时间为40天。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昆明市巡察反映问题直通车”,设置专门邮政信箱和值班电话,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扫码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有关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县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至2025年8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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