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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举“幼有所育”,筑牢学前教育普惠根基

发布日期:2025-06-0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让孩子们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是总书记对人民最深刻的牵挂之一。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起点,承载着无数家庭幼有所育的期盼。嵩明县财政局始终秉持教育优先,公平为本的理念,以扎实的行动和精准的投入,为县域内适龄儿童构筑起坚实的资金保障体系。

一、经费保障:让每一所幼儿园都“转得稳”

2023-2025年,县财政局向县直机关幼儿园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08.6872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2021年起逐年递增2元,至2025年已达到608//。这笔生均公用经费资金,保障了幼儿园水电、日常维修、教玩具更新、教师基础培训等刚性支出无虞,让幼儿园的运转不再因为基础配置而发愁,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保教质量上。

二、奖补激励:让普惠园提质的助推器

普惠性幼儿园是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的主力军。奖补政策有效鼓励更多民办园加入普惠行列,提升办园品质。依据办园等级、保教质量结果等核心指标,实施分档、精准、差异化奖补。2023-2025年,县财政局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533.7354万元,驱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范中提质,在提质中更具吸引力。

三、补助暖心:为困难家庭撑起“关爱伞”

实现幼有所育的普惠目标,必须为最需要帮助的家庭兜住底线。县财政局高度关注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就学保障问题,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列为重点民生支出项目。针对贫家庭、低保户、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按标准实施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发放300元补助。2023-2025年累计资助困难儿童9878人次,发放资金296.34万元。补助资金直达家长(监护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不仅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在幼儿营养膳食、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家庭压力,更让更多适龄幼儿能够安心入园,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嵩明县财政局从三方面构建起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坚实三角支撑,让财政资金的阳光雨露转化为孩子们更安全的活动场地、更丰富的操作材料、更温暖的成长守护,让幼有所育的美好愿景加速照进现实。

联系人:李沁67926961

嵩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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