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举“幼有所育”,筑牢学前教育普惠根基
“让孩子们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是总书记对人民最深刻的牵挂之一。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起点,承载着无数家庭“幼有所育”的期盼。嵩明县财政局始终秉持“教育优先,公平为本”的理念,以扎实的行动和精准的投入,为县域内适龄儿童构筑起坚实的资金保障体系。
一、经费保障:让每一所幼儿园都“转得稳”
2023年-2025年,县财政局向县直机关幼儿园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08.6872万元,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从2021年起逐年递增2元,至2025年已达到608元/生/年。这笔生均公用经费资金,保障了幼儿园水电、日常维修、教玩具更新、教师基础培训等刚性支出无虞,让幼儿园的运转不再因为基础配置而发愁,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保教质量上。
二、奖补激励:让普惠园提质的“助推器”
普惠性幼儿园是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的主力军。奖补政策有效鼓励更多民办园加入普惠行列,提升办园品质。依据办园等级、保教质量结果等核心指标,实施分档、精准、差异化奖补。2023年-2025年,县财政局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533.7354万元,驱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范中提质,在提质中更具吸引力。
三、补助暖心:为困难家庭撑起“关爱伞”
实现“幼有所育”的普惠目标,必须为最需要帮助的家庭兜住底线。县财政局高度关注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就学保障问题,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列为重点民生支出项目。针对贫家庭、低保户、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按标准实施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发放300元补助。2023年-2025年累计资助困难儿童9878人次,发放资金296.34万元。补助资金直达家长(监护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不仅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在幼儿营养膳食、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家庭压力,更让更多适龄幼儿能够安心入园,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嵩明县财政局从三方面构建起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坚实“三角支撑”,让财政资金的阳光雨露转化为孩子们更安全的活动场地、更丰富的操作材料、更温暖的成长守护,让“幼有所育”的美好愿景加速照进现实。
联系人:李沁(67926961)
嵩明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