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三个抓手”做实做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增强管理意识,有序、高效、依法、依规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强化业务培训,抓提升。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现场培训班,从资产管理制度理论讲解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模块功能现场演示两个方面指导各单位完成年度报表的编制。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不精等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组织政策和业务培训,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与日常指导,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强化制度建设,抓规范。通过文件制度强化各部门、单位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单位在资产配备、使用、处置方面的审批程序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月报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规范。
推进资产盘点,抓效益。县财政局组织推动全县102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0家县属国有企业对全县范围内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土地、设备等各类资产以及可盘活利用的特许经营权、收益权等项目资产开展梳理盘活工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动资产盘活。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推进取水权、停车泊位经营权盘活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权转让收入8000多万元;以租售并举方式推进闲置房产、土地等资产盘活;以集中运营方式盘活全县党政机关临街铺面,将全县县城党政机关临街铺面采取统一管理、集中运营方式进行运营,实现临街铺面出租收入139万元;优化在用资产,调剂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同时将嵩明县4处闲置校舍倒班调拨或调剂给镇(街道)用于促进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