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嵩明县可以使用互联网定点医院外配处方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及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5-04-14
来源: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广大参保人:
按照省市医保局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慢性病患者在慢性病药店购药,需通过国家医保平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电子处方才可享受规定的医保报销。在嵩明县各级开通慢性病模块的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程序和待遇报销政策保持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详细政策咨询请关注嵩明县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与官方网站,也可以搜索“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授权登录小程序,点击进入“医保线上便民购药”→“查询服务”→点击进入“处方流转医院”或“处方流转药店”就可以查询到云南省内(含嵩明县)可以开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开通了慢性病购药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
为方便嵩明县办理了慢性病的参保人,在嵩明辖区内能快速查询到开通了慢性病购药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就近就便选择药店购药并享受相关待遇,现再次将嵩明县区域内可以使用互联网定点医院外配处方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即开通了慢性病购药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及相关政策问答公布如下:
监督投诉电话:0871-67920086,0871-67920082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