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花卉示范园区社会事务移交通告
为实现嵩明县与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融合发展,推动园区综合经济实力、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涉及的社会事务移交相关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项,现将移交情况通告如下:
1. 园区内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禁毒、扫黄打非等社会管理工作;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垃圾分类、占道经营、“两违”整治;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禁烟、爱国卫生、无偿献血、职业病预防、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治等卫生健康职责;文化旅游、历史文物及文化古迹保护;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管理、适龄儿童就学、残疾人、妇女儿童帮扶救助;救济救助、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园区内东干渠、东沟、西沟、老憨河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上工作移交小街镇负责。
2. 辖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土地流转相关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移交所在镇、街道负责。
3. 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仲裁、社会保障矛盾协调、薪资纠纷调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障执法、村(居)民就业培训等工作,移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 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移交县医保局负责。
5. 园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负责。
自2025年2月21日起,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以上事务,需到新的接收单位办理,特此通告。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7日
咨询电话
县发展改革局:67911247
县人社局:67911244
县医疗保障局:67920082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67911933
嵩阳街道办事处:67912870
小街镇人民政府:67991051
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6798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