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嵩明丨群众向嵩明警方送锦旗致谢
发布日期:2024-12-27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2月24日一早,辖区群众将一面写着“铁肩担道义,蓝盾闪金光”的锦旗送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对事故民、辅警为群众排忧解难,公正执法,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表示衷心感谢。
事件经过
10月14日,吴某某骑行电动车时被人驾车撞伤,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把受伤的吴某某扶在路边后,未保护现场,也未报案,而是驾车逃离现场。接到吴某某报警后,嵩明交警迅速反应,立即对该起事故开展侦查。经调查,此次交通事故逃逸的汽车驾驶员为李某苏(男,汉族,贵州人),民警随即传唤李某苏到队处理事故,李某苏面对事故调查事实拒不配合,民警随即对嫌疑人李某苏开展布控。10月31日,贵州省威宁县交警大队在管辖区内发现了涉事车辆,随即联系嵩明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立即带队赶往威宁县确认,并现场查获了涉事车辆,扣留该车后拖回嵩明大队处理,期间一直未查获涉事嫌疑人李某苏。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2月3日,民警在玉溪市元江县发现李某苏踪迹,通过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苏,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成功破获。
事故当事人吴某某家属为对交警尽心尽力为民办事的工作态度表示感激,在扫码评价时给予“满意”评价,并特意送上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