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截至2024年11月26日,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纳入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共172家(医院21家、药店151个),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嵩明县辖区公布的21家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151家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如参保人发现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反医保政策法规的情形,请及时拨打电话0871-67920086、67920870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期限:长期。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