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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恒旭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关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7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2016131号)、《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2号)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嵩明县恒旭建材有限公司(嵩明县阿里塘石嘴山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位于保护区范围,综合评估未通过,不予受理嵩明县恒旭建材有限公司采矿权延续申请,决定关闭退出。矿山关闭后,嵩明县恒旭建材有限公司生态修复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依法履行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义务,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关闭工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工信局、县供电公司、牛栏江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开展,嵩明县人民政府将督促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证照注销、停止供应火工品、停止供电、拆除设备、场地填平、地貌恢复、从业人员遣散等工作。


特此公告。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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