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福嵩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见》等三份文件无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4
来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近日,我局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个人非法处置磷石膏,磷石膏的不规范处置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极大的增加全县的环境隐患风险。为严控环境风险,严格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现特向社会公告《关于对昆明福嵩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见》《关于对昆明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见》《关于对嵩明源邦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购买中化云龙有限公司改性磷石膏用于道路施工的环保意见》三份文件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三份文件均为无效文件,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上述三份文件非法收集处置磷石膏,请及时告知我局(电话0871-67910101),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附件: 1.关于对昆明福嵩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见
2.关于对昆明妙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的环保意见
3.关于对嵩明源邦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购买中化云龙有限公司改性磷石膏用于道路 施工的环保意见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