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委组织部购买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项目计划公告
为规范嵩明县委组织部部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梳理档案资源现状,嵩明县委组织部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专业机构协助完成档案规范化整理暨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委组织部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代码B1202-档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
三、 服务内容
(一)完成嵩明县委组织部2001-2023年度文书档案著录、数字化扫描整理(电子版)工作。
(二)完成嵩明县委组织部2001-2023年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
(三)完成嵩明县委组织部2001-2023年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工作。
四、 项目预算
项目初步预算为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项目款项通过验收并移交县档案馆后支付。
五、 承接主体资格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整理、制作文书档案的资质;
(五)在上级单位省、市档案局进行了专门备案,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六)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云南省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昆明市档案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文件精神,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完成嵩明县委组织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和利用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档案整理、管理、利用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委组织部按照内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对上述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6 日18:00时止)。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艳芳 67911116
采购地址:嵩明县北街96号1楼102室。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