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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1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关于《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基本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出行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提升交通出行品质。基本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草拟了《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方案》,现将设置方案及车位明细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二、 反映意见的方式

1、 来信方式: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2号楼)101办公室;邮编:651700;

2. 电子邮件:

smxzhzfj2012@163.com;

3. 电话:0871-67928067;

传真:0871-67920281。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辉,15287168075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

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

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方案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为缓解嵩明县城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设置规范》《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嵩明县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拟设置车位基本情况

为保障市民群众停车刚需,提高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嵩明县县城建成区分批次规划道路停车泊位,以满足市民日常临时停车需求,本方案中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是指嵩明县县城区范围内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道路产权均属于国有,具体如下:

县城建成区规划设置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第一批)的路段共23条,通灵街、南街、彩云路、水真路、丰登路、河滨北路、兴旺街、家隆路、双峰路、桃源路、香海路、玉明路、玉龙路、迎春路、武侯路、黄龙大街、秀嵩街、药灵路、北片区1号路、西片区2号路、春苑路、宁安巷、龙井路,泊位1812个,为全天准停泊位,现已实现收费管理,目前由嵩明兰茂星城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泊位设置明细详见附件。

根据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状况、车位空置率和停车需求等情况,定期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车位设置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优化调整。

附件:嵩明县建成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批)初步设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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