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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嵩明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1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为确保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质量,提高嵩明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嵩明县文物资源综合开发和活化利用,近日嵩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柴继红带队专题调研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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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展、馆藏文物保存条件、文物管理水平及文物活化利用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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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文物普查、文物库房搬迁、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耐心细致听取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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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柴继红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文物保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一要加强文物资源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好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考古工作摸清文物来龙去脉,利用科技手段做好文物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县文物资源建档,打牢文物展示展览与活化利用的工作基础。二要逐步改善文物保存条件。按照重要性、紧急性、必要性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创造条件,持续改善文物的保存条件。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性和文物四普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媒介“盘活”文物,讲好文物故事,让文物发出历史之声。四要探索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途径。利用出土文物设计开发文创产品,推动文物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切实将文物资源转化为文旅发展优势。五是创新文物保护模式,积极探索社会认养、社会募捐、资源盘活等方式加强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志芬、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县文化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与此次调研。


图文:袁媛|编辑:杨明

审核:王顺富

发布: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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