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嵩明县辖区内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日期:2024-07-17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嵩明县辖区内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人: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医保〔2021〕26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现将嵩明县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4-2025年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布,解除服务协议后在该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0871-67920086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