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对县委巡察进驻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6月13日至7月28日,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6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到嵩明县民政局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庆华同志通报了巡察的根本任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曾尚松同志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了要求;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张军同志作了讲话;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李江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进驻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刘庆华同志指出,县委决定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这既是落实党章关于巡视巡察全覆盖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对县民政局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和政治关心关爱。希望县民政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珍惜本次接受巡察的难得机遇,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建设“五个嵩明”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工作。
曾尚松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讲话精神,要求:一要全力支持配合。县民政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工作落实。二要推动整改落实。县民政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树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意识,自觉把巡察整改抓在手上,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巡察组要严守巡察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十不准”,县民政局党组要配合巡察组落实好相关纪律要求,对巡察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张军同志强调:一是讲党性,做好巡察工作。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将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讲服从,自觉做好巡察。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对巡察组要了解的情况必须如实汇报,巡察组要核实的问题必须真实反映,巡察组交办的工作必须认真完成,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诚恳接受、深入剖析、集中整改;三是讲政治,以巡察推动民政工作。要抓好巡察机遇,重点聚焦“一老一小”服务,动员多元主体参与,改善老年人现状,规范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殡葬领域、婚姻登记领域问题。要反思不足,找准切入点,推动各项工作呈现新局面、新气象;四是讲纪律,做好整改工作。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揭露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李江同志表示,县民政局将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好巡察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努力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全面支持配合,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坚持领导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落实好巡察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营造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的要求,为巡察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请示报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时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四是全力抓好整改,把巡察成效体现到发展实践中。坚持边巡察边整改,主动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高质高效抓好整改。紧盯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制定一批工作措施、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实现新突破,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
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嵩明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干部和党员、职工、退休职工代表参加动员会。
中共嵩明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