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嵩明县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由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
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一般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
(二)古墓葬
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一般包括: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
(三)古建筑
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
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主要是指1840年至当代期间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
1.近现代重要史迹
一般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以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
2.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一般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六)其他
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年代、类别、类型、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选择以下方式提供线索。
方式一:
线索联系电话:0871—67916542(县文物管理所)
方式二:
线索提供发送邮箱:986967132@qq.com
方式三:
书面线索可到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提交,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民康园东侧约30米县档案馆3楼306室(县文物管理所)。
嵩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