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第14次实地督查问题曝光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12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511日,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领导小组开展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第14次实地督导检查,现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通报。



东辉废品回收站(回辉村7组老昆曲公路边)

存在问题:废品未分类露天堆放,部分废品堆放过高存在安全隐患;废品堆放土地不合法,地面未硬化;部分区域没有围栏,废品四溢。

责任单位:县商务投促局、嵩阳街道办



嵩明修荣再生资源回收站(嵩阿公路回辉村段)

存在问题:废品未分类露天堆放,废品堆放土地不合法,地面未硬化;没有围栏,废品四溢;存在旱厕未取缔。

责任单位:县商务投促局、嵩阳街道办



嵩明嵩阳潜能摩托车修理店(祥和家园29号)

存在问题:存在立式广告牌;没有亮证经营;占道经营,路边堆放着纸板。

责任单位:县商务投促局、嵩阳街道办



王琴废旧物资收购站 (盟台东路243号)

存在问题:证件被遮挡,占道经营,门前有废品堆放。

责任单位:县商务投促局、嵩阳街道办



孝亮废旧物资收购站(盟台东路339号)

存在问题:没有亮证经营,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县商务投促局、嵩阳街道办



玉琴废旧物资收购站(丹凤桥31号)

存在问题:废品露天堆放,部分区域没有围栏。

责任单位:县商务投促局、嵩阳街道办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要立行立改、落实到位;要求经营方在规定时限内对回收物品进行规范分类,规范经营、亮证经营,增加防雨设施,设置围栏,硬化地面,完善环保设施等,以确保废品回收站的运营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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