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第12次实地督查问题曝光通报
4月20日,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领导小组开展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第12次实地督导检查,现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通报。
黄龙大街盟台广场
存在问题:多家店面信息公示牌信息不完善。广场上的垃圾桶未规范摆放。部分商家在人行道上及路边摆放箱子、泔水桶、洗菜设施、杂物等,路面上有油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嵩阳街道办
河滨公园县医院片区
存在问题:主干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商贩占道经营普遍存在,容易造成路段拥堵和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嵩阳街道办
明城财富小区周边
存在问题:路边乱堆乱放杂物,绿化带里有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嵩阳街道办
存在问题:村内依旧存在“五堆”现象。村里绿化带里有较多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门窗和废弃彩钢棚乱堆乱放。村内公厕大门紧闭,没有开放使用,门口还堆放了大量杂物,公厕外的责任信息公示牌未安装。
责任单位:嵩阳街道办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要立行立改、落实到位。针对县医院周边,要每日进行检查,避免不规范经营现象的发生;盟台广场周边,要加大对商铺的监管,合理规范的对市场进行管理;官员村旁的公厕,要立即整改并开放使用;针对多处垃圾较多的情况,要按时检查,及时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