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嵩明县开展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复审第4次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4-01-2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月26日,县委副书记杨武振率队开展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第4次实地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丰裕路、西南街农贸市场5号门对面停车场、隆源生鲜超市、云南晟智雄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医院对面)、玉带路明馨园小区旁空地进行实地检查。

         督查组现场听取了各点位负责人的相关情况汇报,在检查中发现,丰裕路路面垃圾多,车辆占道停放,用于围挡消防的围墙内堆有垃圾;西南街农贸市场5号门对面停车场,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绿化带内,公共卫生间停用后未设置停用标识;隆源生鲜超市收货区杂物、肉类、蔬菜食品堆放在消防通道内,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云南晟智雄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医院对面)发现物品露天堆放,未覆盖到位,场院外的废品未搬进场院内;玉带路明馨园小区旁空地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量堆放。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与各点位相关负责人深入剖析,拍照存档,进行交办,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要尽快整改到位。

督查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要求,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负责人严格管理占道经营情况,严格落实新增设点空地的规划用途,再生资源回收站要做到证照公示,分类整理资源;在使用新场院时,已有的垃圾一定要及时清理,确保干净、安全;针对市场内临时搭建物要及时拆除,督促各商户做到规范经营;要强化道路日常保洁,及时清理路面;要加强对商户的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问题。

按照工作安排部署 ,各职能部门将持续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提升城市居住品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副县长孔令梅,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科、县创文办、县卫健局、嵩阳街道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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