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法治建设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3年,嵩明县防震减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局等专业部门的科学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统筹能力不断提升。坚持思想引领,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全局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懂弄通做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会议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重要学习内容。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和运用,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单位整体抓起,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2次学习《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职工会学习《宪法》相关内容,组织全体职工线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内容,开展1期职工普法考试,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增强单位整体法治意识,促使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依法科学行政,法治政府服务水平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建立一支20余人的地震宏观联络员工作队伍,于3月30日开展业务及法规培训;7月20日组织县、镇、村三级120余名地震应急业务骨干参加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并指导80个村(居)委会完成村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范编制;96日组织开展纪念“9.6”嵩明杨林大地震190周年暨防震减灾应急科普宣传活动,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30余人进行地震相关知识和法规培训。二是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扎实做好地震监测工作,安排2名专人负责,进行1次常规台站检查,做好实时记录,完善观测资料档案的登记,及时上报台站检查结果;牵头召开2次地震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三是安排3名职工办理执法证,执法人员执证率达50%,提高单位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县住建局联合开展1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重点检查职教新城初级中学;与县委督查室、县应急局开展1次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专项检查1次,检查部门8家;按规定上报震情跟踪月报12期,震情专报1期,核实地震宏观异常2起。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学法用法氛围日渐浓厚。一是聘请2名律师做为单位法律顾问,在单位开展物资采购、签定合同时请律师开展法务审查3次,提高单位有关合同的合法性、严肃性。二是以防震减灾“六进”为平台,结合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全省防灾减灾日等节点,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法》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累计展出宣传展板60块,发放环保袋3500余个,宣传材料7000余份,受众6000余人。三是录制地震应急演练教学宣传视频1个,用于各种培训10次。四是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宣传4场次。

(四)加强协调推进,法制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防震减灾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健康县城、园林县城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邀请联系的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有效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2023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17个事项。坚持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岗位风险防控为目标,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三是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带头履行党风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始终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标杆,坚持对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亲自部署、同安排。四是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县委巡察提出超标慰问退休职工、超标就餐、违规发放伙食补助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彻底整改,共追回违规资金2849元,并全部上缴单位对公账户。五是规范单位工作程序及制度印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文件2份,制定各类制度11个,有效、合法规范单位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工作力量不足,深层次开展法治建设过于坚难。单位于2017年设党组,至今已6年多,但党组成员配全的时候不超过2年,党组班子长期处于空缺状态,领导力量不足;单位缺编共7人,目前缺编1人,在职在编仅6人,年纪稍大一点的2名工作人员不会电脑,有效工作人员过少,全局维持日常工作都处于十分被动局面,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力不从心;由于单位职能单一的原因,涉法内容较少,用得着律师的时候很少,加之经费紧张,无法再继续聘请法律顾问。

(二)制度不健全,工作的合法性程度不高。由于单位有效的工作人员较少,每个人每天几乎都从事大量工作,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工作的合法性程度不够高。

(三)按部就班,工作缺乏创新性。对各项工作,仍按照老办法、老套路,见子打子,无系统性谋划、无创新性思考、更无真抓实干的新颖理论,全局工作未形成体系、未形成良性发展趋势,特别是法治思想的执行、落实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震害防御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是按上级要求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引导业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二是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估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做好服务保障。三是积极配合住建局、各镇(街道)全力完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居房建设工作,更新房屋设施抗震设防系统数据。

(二)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法制管理和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培训、学习,培养本单位防震减灾执法人员,并在日常监管中开展执法,提高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机构建设,着力解决人员老龄化严重,编制不全,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等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执法工作力度。一是持续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全体职工法律素养,以“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会为楔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各类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最大限度服务群众。三是对执法人员严格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的合法性,创新执法模式,实现法治机关与服务型机关有效融合。


分享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