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嵩明县开展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复审第3次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4-01-21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月19日,县委副书记杨武振带队开展2024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第3次实地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玉明路与兴云路交叉口、玉明路与水真路交叉口、玉带路、盟台东路、龙山路段棚改拆除区、兰茂大道物资报废公司对面路段、嵩明客运站等区域进行实地督查。 

现场听取了各点位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重点对赶集街天的道路交通秩序、路口执勤情况、棚改区域环境卫生、客运站公交、出租车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经现场督查,玉明路、兴云路、水真路等交叉路口存在非机动车占道行驶、部分路段交通指示标识不明显、路口执勤人员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龙山路段棚改拆除区域有大量建筑垃圾堆积,部分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兰茂大道物资报废公司对面路段周边空地有土石堆,整体绿化环境有待整改等问题;玉带路、盟台东路存在商贩违规搭棚、占道经营等问题;客运站存在站台区域、客厢内文明标语不全,客运站无烟区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与各点位相关负责人深入交谈,拍照存档,进行交办,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要尽快整改到位。

督查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职能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县复审各项工作;引导商铺规范经营,对违规搭棚、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干预监管,规范路口通行车辆,维护交通秩序;强化棚改区域周边的“五堆”“十乱”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增加周边区域绿化覆盖率,加强周边环境卫生保护;加强客运站的运营服务管理,对出租车辆计价收费做好监督,及时回应、处理客户需求,加大对控烟区域的管控,增加控烟标识,为旅客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路口执勤人员履职尽责,监督好值守路段的交通状况,加强路口交通安全秩序管理。

副县长孔令梅,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创文办、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嵩阳街道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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