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20次实地督查
12月21日,县委副书记杨武振带队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20次实地督查。副县长孔令梅,县委办、县创文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嵩阳街道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工作组一行先后前往玉明路网吧及KTV、兰茂广场及周边小吃街、隆源美食城等点位,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重点对各点位卫生保洁、亮证经营、餐饮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玉明路网吧前台无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识,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KTV部分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禁烟标志不规范;在兰茂广场,有机动车进入广场中心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酒吧杂物乱堆、食品操作间无防蝇帘;兰茂广场小吃街垃圾桶外围脏、立式广告牌摆放不规范、油污排水口不规范;附近足疗店消毒池、杂物柜不规范;隆源美食城食品区未设置三防设施,存在商户在商铺前洗碗的情况,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拍照存档,进行交办,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一一整改到位。 工作组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要求,针对工作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商户严格落实“亮证经营”,食品严格“三防措施”制,做到规范粘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标识,强化道路日常保洁,及时清理路面,加强对商户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下一步,工作组将持续加强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县域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