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体系,规范各镇(街道)各项行政职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昆政发〔2023〕16号)要求,实行“一镇(街道)一清单”,结合嵩明县实际,编制《嵩明县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5个镇(街道)权责清单具体如下:嵩阳街道办事处144项、杨桥街道办事处183项、小街镇人民政府318项、杨林镇人民政府218项、牛栏江镇人民政府209项。现将《嵩明县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严格行使职权,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街道)要严格行使行政职权,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职权赋予各镇(街道)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交由镇(街道)承担。
二、 加强业务指导,健全制度措施
各镇(街道)要健全行政职权运行的相关制度措施,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事项编制办事指南、职权运行流程图等,确保权责清单的可操作性,规范行使行政职权。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道)权责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各镇(街道)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三、 实施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
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立改废释”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该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须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镇(街道)要以此为抓手,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确保权责清单的实施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附件:1.嵩阳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2. 杨桥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3. 小街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4. 杨林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5. 牛栏江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