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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12-1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紧扣《中共嵩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嵩治县〔2023〕2号)文件精神,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立足农业工作实际,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负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明确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重点学习议题,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3次。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开公正、综合监管”根据《2023年度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召开1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已制定4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完成抽取的生鲜乳、种子、农药、兽药共8户相关经营门店或企业的抽查检查及相关系统录入公示工作。

(三)规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工作,保证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法规科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梳理本级执法权责清单,厘清执法职能职责。坚持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2023年我局与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用李广胜、陈建坤、刘宇三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服务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后,始终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农业农村局党组、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照程序对代政府起草文件制发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召开农业综合执法案件评审会3次,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件,2件案件因不予行政处罚未进行公示。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

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司法局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清理工作,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编订《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全面排查清理,全局不存在已经制定出台、过期、废止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局存在1项决策事项符合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要求。

(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配合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嵩编〔2023〕78号)文件要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已设立,执法人员已按要求完成转隶,执法大队组建工作已初步完成。二是抓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法规科紧抓执法人员执法素养提升工作这个关键点,从多次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入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对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条文的认知程度,推动执法人员执法素养不断提升,全局现有77人取得执法证,2023年组织27人参与行政执法证审验考试,截至目前,共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培训4次,培训内容以宅基地执法、农药执法、农产品安全执法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工作。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关键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等涉农法律法规,明确普法责任,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方案,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82户组织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开展法律服务次数42次。二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三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打假护牌”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周”等活动,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四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五是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开展线下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8次,并广泛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

(七)相关奖惩、涉法、涉诉情况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未发生相关严重违法行为和恶性案件等情况,未接到相关情况通报。年度未发生文件被撤销等情况。接到耕地保护相关行政诉讼1起,已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到庭参与诉讼工作,未被通报发生相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未接到行政复议等情况通报、申请等。

二、 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全年工作思路和要求,结合职能职责,通过“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创新执法”等工作方法。一是继续做好督促乡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及时总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经验,探索推广一批可操作的培育模式,巩固拓展示范户培育工作成果;二是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后,相关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材料的转交工作;三是继续梳理好农业农村新出台、新制定的农业农村、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防止耕地“非粮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步确定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念对应的职能职责,切实落实好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念要求。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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