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嵩明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主动承担起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构建局机关法制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队伍建设纳入全年规划,不断充实法制建设队伍,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实法制工作队伍,切实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增强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各党支部紧密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等学习制度,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线上平台,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保证实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
(三)广泛开展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民法典宣传日、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强基线上知识竞赛活动、普法教育考试,涉及消防安全、反诈、宪法学习等。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减免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以及结合我县涉及财政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等内容。
二、责任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做好法治经费保障工作。一是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坚持财政中心工作与依法理财相结合,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依法治县保障。县级财政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为我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依法治县、法律援助等提供强有力经费保障。三是严格落实依法公开。及时做好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用力发挥财政力量,做好救助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救助资金,按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要遵循同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将司法救助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有效保障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全县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每年1次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上报清理情况和文件目录。
(四)主动承担作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核工作,审核工作主要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对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机构变更事项情况、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五)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存量资金、非税收入、涉农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检查和会计监督等执法活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县财政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法治宣传形式单一等问题。下步工作中,嵩明县财政局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好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