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8次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3-12-10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12月9日,我县开展2023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县复审第18次实地督查。
工作组一行先后到县人民医院、嵩阳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河滨北路建福诊所、黄龙街好丽诊所等点位,对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卫生保洁、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中,工作组发现部分医院、诊所,存在预检分诊台无人值守、消毒记录未登记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记录,并从证照公示、制度标识、规范行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各医院、诊所对不达标的部分,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标准。 工作组还对各医疗机构呼吸系统疾病诊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了近期呼吸系统疾病诊治情况和药物储备情况。目前,各医疗机构呼吸系统疾病诊治工作平稳有序,药物储备充足。 下一步,工作组将持续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辖区医疗机构医护质量和安全水平,对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医疗卫生服务。